长期致力于网站制作和关键词自然排名 点击拨号 400-850-1200 |
当前位置:本站资讯 |
7月10日起太原经营性网站须亮“照”经营 |
时间:2014-07-01 16:57:49 浏览量:8736 |
6月12日,记者从太原市工商局获悉,7月10日前,太原经营性网站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实现网上亮“照”经营。没有按照要求亮明身份的经营类网站,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处罚。 根据太原市工商局组建的市网络交易监管办公室的职能,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主体实施监管。网络监管对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网络商品经营者,主要指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另一类是有关服务经营者,主要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据悉,凡已在太原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从事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7月10日前,需到太原市工商局网监办或者登录太原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tya-ic.gov.cn),点击进入“网络经营主体备案平台”,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并悬挂于网页醒目位置。此举可将网络经营主体的信息“晒”在网上,提高网站公示信息的可信度,并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仔细核对网络经营者主体信息。 经营者首次登录网络经营主体备案平台需进行注册,然后按要求填写好资料后点击提交,便进入预审,预审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工商部门会经过比对企业数据库,信息完全相符即通过预审。然后,经营者需再次登录,进行表格下载,填好打印出来,待工商部门复核入网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纸质材料通过后,即可领到电子链接标识。 |
太原网站建设:山西美炫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C-1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