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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个人网站告别中国互联网? |
时间:2010-01-23 13:36:29 浏览量:7223 |
2009年12月的时候,在论坛上曾广为流传一个帖子:《北大学生回乡创业办网站备案受刁难 持刀刺死通信管理局官员》,内称北大09届计算机学院本科毕业生王某回家乡遵义创业,开办少儿教育培训网站,但网站没有通过备案,被责令关闭。王某连续提交3次备案均未能通过。在两个月审批未果情况下,王某失去理智,持刀刺死负责网站备案审批的机关干部。
帖子打了国内某媒体电头,有名有姓地署着记者的名字,一时间引来众多评论。有人大声质问:互联网创业真需要这样杀出一条血路来吗?很快,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在其官网辟谣,声明该信息为有人假冒新闻发布,“我局特此严正申明,该新闻信息所述内容绝无此事,纯属造谣”。然而,谣言并未因此停止传播,并且显然具有很大的杀伤力,这从下面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时至今日,在百度上搜索“北大学生创业”这一关键词,百度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搜索结果可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未予显示。 这则包装成新闻形式的谣言的出笼,恰恰在工信部展开域名注册信息整治行动的时候。这个行动堪称2009年11月以来全国打击手机淫秽色情运动的高潮,继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电信运营商和WAP网站之后,域名服务商成为新的打击目标,而规范整治的矛头所向,是中国成千上万的个人网站。12月,整治力度继续加大,除了禁止国内个人域名注册之外,还对未备案域名停止解析(含跳转)。 备案制度其来有自,早在2000 年9 月25 日国务院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时就确立了。该办法规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2005年3月20日起信息产业部正式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非经营性网站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进行备案,未及时备案将关闭网站并可罚款1万元。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者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这里所说的非经营性网站包括个人网站和个人独立的博客。《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每年审核并且信息内容必须“合法”。 为什么要备案?当然,和中国所有的互联网监管措施的出发点一样,是为了防止网络上出现非法的和有害的信息。主管部门要对个人站长和个人独立博客实行某种身份认证,这样它们才会放心。同时,这也意味着,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逐步从互联网的中心延伸至边缘,即便整个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是赋予个人越来越多的权力,但在中国,分权的努力却可能会被“重新集中化”的势力所压倒。 除了管理触角的无远弗届,还有不断升高的资本门槛。ICP证的首要条件是,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100万以上。2009年岁末广电总局也开始强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认证,个人网站由于受到注册资金和主体等方面门槛的制约,基本上已经与视频网站无缘。 种种迹象表明,个人网站在中国互联网史上曾经可圈可点的一页可能已经翻过去了。在个人站长圈子中,很多人这么说:“如果你有资本的话就去做商业网站,没有资本的话就去好的公司打工,做个人网站已经是过去式了。”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十几年里,个人站长是一个伟大的群体: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创造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个人站点,许多商业网站都是由个人网站转变而来。尤其是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初期,个人站长不计代价的热情曾经是推动网络最关键的动力之一。个人站长也是中国互联网最辛苦的劳作者,搞策划、学技术、维护内容、运营推广,很多人甚至没有商业上的野心,而只是出于爱好,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做事。 世界上绝大部分网站都是个人建立的,世界上绝大部分网站依然是个人运营的。所以,压缩个人网站的空间,无异于是在让中国互联网倒退。难道,今天的中国互联网傲慢地认为,它已经不需要草根创新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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